第14章

一片茶叶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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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要说刘彻在那后宫里最喜欢的人,不是他的“粗大腿”汉景帝,不是他的“母亲”王娡,也不是那个他经常研究的中山王刘胜,更不是他总是不断防备着的韩嫣,而是这个温柔的小萝莉平阳公主。

    后宫里的公主们大多刁蛮任性,就连那些偶尔进宫的夫人们带来的贵族女儿也是如此,其中以馆陶公主的女儿陈阿娇为最。即使有那一两个含羞带怯的,也大多是装出来的。

    别以为只有唐朝的女人开放,其实汉朝的女子也不容多让,而且在某些方面还更加彪悍。

    刘彻作为一个现代人,当然希望能看到温柔娇怯的古代女子,偏偏他到汉朝那么长时间,除了低眉顺眼的宫女,身边就只有一个平阳公主符合这个“温柔”的设定,所以他喜欢平阳公主一点也不奇怪。当然,这种喜欢与男女私情无关,纯粹的是欣赏,还是那句话,要想吃肉也要长了牙齿才行啊,凭他现在四岁的小身板,能干啥啊?

    “快到了吗?”坐在摇摇晃晃的马车里,刘彻无数次的怀念现代社会的高速公路和汽车。

    韩嫣放下手里的书,把车窗推开向外看了看,说:“马上就要进城了。”

    刘彻哀怨的看了一眼韩嫣,他被这破马车折腾的死去活来,一路上吐了无数次,这小子居然还能在马车里看书。其实,刘彻一路上都在想一个问题,平阳公主为什么要请他来“家”里做客。

    没错,刘彻现在要去的地方不是平阳公主和曹寿在长安的家,而是曹寿的封地,河东平阳。

    从长安到平阳不远,六百多里而已,即使是这慢悠悠的马车也不过走了六天。可是刘彻是一个四岁多的孩子,一向是娇生惯养在后宫里的,为什么平阳公主会邀请他来这么远的地方?最奇怪的是汉景帝和王娡还都同意了。

    想想最近长安城里发生的事情,刘荣被封太子,梁王要进京了,所以自己是被带出来避祸的吗?虽然有人保护自己很好,可是这种不能近距离看历史八卦的感觉真不好。

    平阳公主比刘彻早两天到,等刘彻下车的时候,她已经安排好了房间和洗澡水,派了不少年轻漂亮的女子伺候在刘彻身边。

    “这些人里面不会有我的老婆卫子夫吧?”刘彻趴在浴桶里,眼珠子骨碌碌的在这些侍女身上转悠,不过想想自己的年纪才四岁,这些侍女起码都十五六岁了,等自己长到能吃肉的时候……他不介意姐弟恋什么的,不过如果年龄相差太远……还是算了。

    毕竟还是个孩子,恢复能力比较好,休息了一个晚上,刘彻终于满血复活了。

    带了几个护卫和陪着出宫的太监,又叫上自己的小侍读韩嫣,刘彻志得意满的上街逛游去了,现在的他到有几分,当年刚刚当上帮会小头目,带着几个兄弟上街收保护费的样子。

    这平阳是个县城,这汉朝的县城可比不上现代的那些大县,更比不上刘彻前世所在的那个大城市,所以他逛了一会儿就觉得无聊了。只是难得能出宫一次,他又舍不得回去,只好继续无聊的闲逛。

    “殿下如果闷了,何不去郊外走走?”韩嫣在旁边说:“进城之前,我看到郊外的景色还算不错。”

    “大冷天的跑郊外去吹冷风啊?”因为不在皇宫里,刘彻也不扮演那个乖巧的样子了,很是爽快的翻了个白眼,已经十一月了,现在可不是那个全球变暖的时代,看看街边的积雪吧,快有半尺厚了,郊外只能是更冷。

    不过县城里实在没什么可看的,因为天冷,街上十分的萧条,即使有那不畏寒冷出门做生意的,以刘彻的眼界也不可能有什么看上眼的。而且小孩子也不像大人那么怕冷,最终刘彻还是被说动了,让人回去牵了马车来,决定去郊外看看。

    前世的杨伟住在南方,从小到大也没见过雪长什么样,到了汉朝之后,虽然长安也下雪,可是皇宫里看雪的地方不多,那被围困在方寸之间的雪景实在没什么看头。

    还真别说,虽然郊外大多数地方都是荒山野岭,可是被那白皑皑的积雪覆盖着,看着就十分的大气。偶尔有那一两间茅舍瓦房点缀其间,到有了那么一点山水画的意境,连韩嫣这么一个小孩子也感受到了大自然的那一份风情。

    可惜,刘彻没有一点“雅”的细胞,他从车厢里摸出那把中山王刘胜送给他的小弩,一脸的兴奋,说道:“走,咱们打猎去。”

    “打猎?”韩嫣吓了一跳,这大冬天的打什么猎啊?而且,万一遇到什么危险可怎么办?

    “别怕,老子会保护你这个小娘炮的。”恢复了本性的刘彻说出来的话,差点把韩嫣给吓得摔个跟头,这还是平时那个乖巧懂事的胶东王?

    不过已经容不得韩嫣再犹豫了,刘彻拿着小弩,带了护卫就兴奋得往山上冲。

    “嗖”的一声轻响,一支箭已经射了出去,一只肥硕的大兔子蹦蹦跳跳的飞奔而逃,转眼间已经消失在了密林里面。

    韩嫣过去从雪堆里把那支箭捡回来,递给满脸通红的刘彻。

    “哼!”刘彻一把抢过箭,插回自己背着的小箭囊里,气呼呼的说:“这不是我的箭法问题,而是九哥给的这把弩太小了,根本就射不远。”

    韩嫣连忙点头,说:“就是,如果是一把大弩,殿下一定能射中刚才那只兔子。”

    刘彻听了一点也没有高兴的样子,哼哧了半天,说:“你是笨蛋啊,如果是大弩,我就射匹狼回去了。”

    其实刘彻心里明白,虽然这把弩的确是比较小,射程也不够,可是刚才那只兔子还真不是因为弩的问题。这野外打猎和在靶场射箭是不同的,在靶场的时候,可以让你站稳对准靶子再射,可是打猎的时候,那兔子又不傻,可不会等你站稳之后,慢慢调整姿势再射。

    汉朝的皇室有专门的皇家猎苑,每年都要举办打猎的活动,作为皇子,刘彻明年就要参加这个活动了,可是就凭他现在的这个水平,他已经能想象到明年一定会被所有人笑死。

    要不要找个谁来指导一下呢?刘彻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著名的神射手李广,不过他立刻摇了摇头,李广也是一员名将,还要守卫边疆,让他来教一个小屁孩射箭,就算他能答应,刘彻自己也开不了那个口。

    从山上下来的时候,刘彻想了许久,问韩嫣道:“你可知道李广?”

    韩嫣想了一下,说:“殿下问的可是都尉李广?”

    “嗯,就是那个人。”刘彻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韩嫣因为家里也是武将出身,对武将系统里的人不说了如指掌,也是常有听闻,他说:“这个人我听说过,听说他弓箭当世无双,当年曾跟随先帝出行,并被先帝多次夸奖。”

    “是吗?”刘彻想起那日见到的李广,真可谓是虎背熊腰,而且他的双臂似乎比一般人要长一些,大约他那种箭法也与常人不同,也不知道是从什么地方学来的箭法。“你知道他家里可有什么人吗?”

    韩嫣点头道:“我听说他有个儿子,比我大一岁,名叫李当户。”

    “李当户?”刘彻听了啧了啧嘴,说:“这名字可真是起得不怎么样。”

    他前世叫“阳痿”,这一辈子叫“猪”,所以对人的名字很在意。比如说,他一见到韩嫣就想翻白眼,好好一个男人,起名叫“嫣”,那可不就是要给人当男宠吗?好在他有先见之明,命令韩嫣必须离他三米远,早早的隔绝了两个人发生“基情”的土壤。

    韩嫣笑了笑,说:“这名字是有来历的,听说是生李当户的那年,李都尉杀了匈奴人的一个当户,所以才起了这个名字做纪念。”

    “哦?”刘彻连忙问:“这当户是个什么职位?很厉害吗?”

    韩嫣挠了挠头,说:“这匈奴人除了单于,下面是左右贤王,然后是左右谷蠡、左右大将、左右大都尉,再下面就是左右大当户……具体李都尉杀的是谁我就不清楚了,大约是咱们汉人的万户侯吧。”

    “嗬!”刘彻顿时瞪大了双眼,万户侯那可是汉朝侯爵最高的一层了,他还记得,当初历史系系花就说过,卫青、霍去病都被他……咳咳,是都被汉武帝封为万户侯的。刘彻顿时对李广的崇拜之心犹如滔滔江水了,他想了想,说:“回头你去问问,那李当户会不会射箭,如果会射箭,就把他叫到宫里来玩。”

    韩嫣看了刘彻一眼,点头应了,心里却在想,难道这胶东王殿下想学射箭?如果真的把那李当户叫到宫里来,万一被看重,自己的地位可就麻烦了。虽然他年纪还小,却本能的感觉到刘彻似乎并不喜欢他,不说总是让他离开三米,就是平时说话也极少看着他,如果刘彻看中了李当户,会不会把他的侍读之位给那李当户?

    他这心里正想着,眼角突然看到一片灰扑扑的东西,他以为又是兔子,立刻扭头去看,却见雪堆里似乎趴着一个人,立刻“啊”的一声惊叫了起来。